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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6-12-30 02:53:22 |
由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将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管理,该政策引起了不少司机扎堆到交警部门办理交通违法。为确保积分政策的顺利实施,交警部门设置了交通违法记分处理的过渡期。
据了解,自2013年1月1日,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广州、深圳、东莞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开展驾驶证记分政策,而其它地市只是针对重点车辆和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记分政策。
根据最新相关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全省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将按照“应记必记”的原则,严格落实全面记分。因此,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 “三重”违法,一律严格执行记分政策。而发生非“三重”交通违法,则有为期半年的处理过渡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处理的,按照原来政策处理,过渡期之后处理的,全面严格落实记分政策。也就是说,如果车辆是在广州、深圳、东莞三地有交通违法,不要着急扎堆去交警部门办理,因为这三地早在2013年就实行全面记分了,而如果车辆是在广州、深圳、东莞以外的城市有交通违法,那只要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处理完还是按原有政策处理。所以只要不会影响车辆年检的话,市民朋友无需扎堆前往办理。 (通讯员:容月梨)
三重是指重点地区、重点车辆和严重违法。
重点地区包括:广州、深圳、东莞;
重点车辆包括: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
严重违法包括:冲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冲禁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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