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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9-05-24 01:52:01 |
水办发〔2019〕19号
关于成立水步镇道德评议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道德水平提高和村风民气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扫除农村存在的不赡养老人、不讲卫生、厚葬薄养、赌博败家、好吃懒做、封建迷信等现象。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水步镇道德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子昂(副镇长)
副组长:林敏祥(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成 员:李海东(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李嘉敏(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李成业(密冲村委会)
甄达谊(芦霞村委会)
黄雅权(独冈村委会)
叶寿年(冈宁村委会)
李聪祥(联兴村委会)
李协生(荔枝塘村委会)
黄仕谋(下洞村委会)
黄锡祥(甘边村委会)
黄宏艺(灌田村委会)
林卓波(大岭村委会)
李本亨(横塘村委会)
许铁前(步溪村委会)
骆东彬(长塘村委会)
刘健生(乔庆村委会)
刘德胜(天狮坡村委会)
刘福佑(新塘村委会)
雷振坤(井岗村委会)
刘振羡(长坑村委会)
蔡剑波(茅莲村委会)
廖焯欢(罗边村委会)
张健能(水步圩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敏祥同志兼任。
附件:1.水步镇道德评议会制度
2.村(居)村民道德评议会机构模板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水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附件1:
水步镇道德评议会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范道德评议会工作流程,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深化以德治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组织和发动村民进行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是强化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提高和村风民气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第三条 村民道德评议会宗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善心善行,打造德化之村。
第四条 村民道德评议会的会长由群众公推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担任,也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会员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热心公益,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经村民代表会评选产生。村民道德评议会一般由5-9人组成,下设小组,各村民小组为道德评议小组,村民组长兼任组长。
第五条 村民道德评议原则上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由道德评议会负责组织,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评议。
第六条 评议活动前,评议会围绕村“两委”近期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评议。
第七条 评议过程中,评议人员根据道德规范的要求,分别采取开会集中评、广播评、板报评等多种形式,就村、组发生的重要事件进行评议,形成决议,向当事人通报。当事人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申请村、组评议会集中评议。
第八条 评议结束后,要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汇报评议结果,对评出的好人好事通过黑板报、广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表扬;对评出的不道德行为,由评议会进行帮扶教育。
第九条 评议结果及整改情况与农户的评先选优、福利待遇、经济利益挂钩。
第十条 将星级文明户和五好家庭的评选纳入道德评议会的评议范围。在自愿申报、小组评议结束后,将各户的“得星”情况由道德评议会评议确定后,再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认定。
附件2:
村(居)村民道德评议会机构设立,模板如下:
水步镇x x村民道德评议会工作领导小组
会 长:(各村居支部书记担任)
副会长:(各村居文书担任)
成 员:(由群众公推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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