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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绿委会〔2014〕2号
关于开展2014年台城地区市直部门单位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化美化侨乡大地,现将2014年台城地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共建绿色家园 共创文明城市。
二、植树时间:3月12日上午8时,时间半天。
三、植树地点:台城南新区南安路侧及新宁体育广场。
四、参加单位及人数
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各有关单位干部(详见附件一)。
五、任务分工
(一)分配植树任务。3月10日下午3时,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各派1位负责人到台城南新区南安路与台府路交汇点集中,分配植树任务。
(二)备耕和苗木准备。新宁体育馆广场由新宁体育馆筹建办公室会同市城管局配合任务单位落实,南安路侧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于3月11日前完成。
(三)技术指导。由市林业局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植树节当天各派出10人组成技术指导组,分到各组进行技术指导。
(四)宣传报道。市林业局负责在植树点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植树节氛围。市广播电视台和江门日报驻台山记者站负责于3月12日上午派记者现场采访。
(五)车辆停放。由市交警大队负责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六)用水准备。由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3辆吸水车供应植树现场淋苗用水。
(七)工具准备。植树使用的工具(如锄头、水桶、小刀等)由参加单位自行准备。
附件:1. 2014年台城地区市直部门单位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分组安排
2.2014年台城地区市直部门单位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植树点安排
3.2014年台城地区市直部门单位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地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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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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